笑貧不笑娼
我為此句改頭換面:「無謂笑貧、不必笑娼。」
妓, 本來的意思是:演奏乐器、懂得歌唱跳舞为业的伎人,卖艺不卖身的。:如苏小小、李师师、柳如是等,知書識墨, 往來無白丁者。她們是歌舞艺人, 現在說:表演藝術家;另一种娼,则通「倡」,是教授歌舞的, 或是金主呀。日後, 此行業漸成為低等(下賤)職業。
俗語:「笑貧不笑娼亅,這句話本的意是諷刺, 淪落為娼, 為妓,真是慘不堪言。以出賣肉體或靠妓女操皮肉生涯掙錢, 其實很苦的。但是, 古老人認為:貧窮更慘(貧無立錐)。一旦貧窮, 很難翻身。其時,並沒有「扶貧」;也不會「濟貧」這些觀念。 貧窮一世, 只因社會上的階級,便是很難攀登的, 富有人士、官衙等權力,設立這種制度,令到貧者永不翻身, 從而使到富有者,代代相傳下去。貧者, 只有靠考得功名才能脫貧。如果幹娼妓業, 則幾代不可翻身, 娼妓業的子女, 不能應考, 永遠淪落為下等人(真正三四等公民)也。(金庸小說《鹿鼎記》之主角, 韋小寶本來永不翻身的人物哩。) 如果天生貧窮者更不堪, 比娼妓更下賤, 無怪乎必有強盜之心, 搞亂社會, 重新「洗牌」也。
今日, 娼與妓皆有不同的身份, 仍視為謀生的一種行業, 現在不能輕視之、歧視之。(不能取笑。) 高級者, 專向富有人士及富二代入手者, 可能很富有。這些人士,當然不是人們稱之為「妓」, 當然不容當面取笑, 按照今天的邏輯, 「有錢大哂」, 官也畏懼三分的。
然而, 百分之八十以上人口, 都屬「窮人」, 其中有赤貧佔過半, 他們可恥笑嗎?似乎又太過份了。故此, 無謂笑貧。更不必笑娼焉?